莱芜社区论坛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社区 官方微信

莱芜社区论坛

查看:394 回复:0 发表于 2013-9-10 06:01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06:01:00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残身体陷害他人 “聪明”夫妻诬告不成反获刑 [复制链接]

  为出口恶气,获得赔偿,一对夫妻自作聪明想出了自残的“好主意”,在丈夫的支持下,妻子将自己打成轻伤,之后诬赖是邻居所为,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近日,这对夫妻双双犯诬告陷害罪,分别被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和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9 f2 m2 v( R  i/ Y, D
  2012年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郭某和同村的李某等几个人一起小聚喝酒,几杯黄汤下肚,二人因话不投机争论起来,借着酒劲一直厮打到路边,期间郭某的妻子王某、李某的弟弟闻讯赶来拉架,李某的弟弟在推搡过程中打了王某一巴掌,王某顺势倒地并报警。后王某到医院检查,耳朵并未受伤,但其觉得咽不下去这口气,于是和丈夫郭某商量后,自己猛击左耳部,造成“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郭某夫妻拿着医院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报案,要求追究李某弟弟刑事责任,同日,公安局决定对王某被伤害案件立案侦查。
5 r& ~$ [# m3 {% l5 I6 E  郭某夫妻为了能早日达到目的,还多次到公安局闹访要求尽快处理李某弟弟。2013年4月的一天,郭某夫妻在电视上看到类似事件,才明白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4月12日,郭某夫妻到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过程。
. s' N% S4 z( ], d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郭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吵打,为了达到泄愤的目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构成诬告陷害罪,且系共同犯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m% p6 e( H. `# X
         滚江论坛: 将文章“自残身体陷害他人 “聪明”夫妻诬告不成反获刑”转发至新浪微博、QQ空间、人人网等网让更多网友分享。
% Y0 w/ M3 J" r: y
' S# ]/ v# g" B: L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反对反对0
 
回复 转播 分享 百度谷歌雅虎搜狗搜搜有道360奇虎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