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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83 回复:0 发表于 2013-9-10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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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06:01:00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男子冒充公安副局长索“好处费”十几万被公诉 [复制链接]

  广东茂名男子陈某胜冒充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副局长身份,以许诺帮人迁移户口、办理房产证过户等为幌子多次索要受害人“好处费”高达十几万元。昨日,记者从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受理陈某胜涉嫌诈骗罪一案,并将于9月12日开庭审理。
% Y) J% F4 ]5 [3 L% \4 L  谎称帮迁户口、办房产证 8万骗到手
9 ~- [; U+ v: H9 d2 x. x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2年11月份开始,现年42岁的广东茂名男子陈某胜冒充东莞市虎门镇公安分局副局长的身份,在东莞市虎门镇先后多次实施诈骗。; L! [; p: t  D) `* V
  2012年11月1日11时许,陈某胜带女友到东莞市虎门镇某卫生站找龚先生治疗颈椎病。期间,陈谎称自己是虎门公安分局的副局长,并向龚出示事先伪造的人民警察证,称可以帮龚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龚信以为真。同月3日11时许,陈再次来到该卫生站,许诺以3万元帮龚迁入三个户口,龚即让其妻将3万元转入陈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后陈又以需要送礼为由向龚索要了3500元。得手后,陈逃离现场。破案后,公安机关起回的1000元已依法发还龚先生。
8 K  [* \, H( ]; s6 x% R; J! Z3 N  2012年11月12日,罗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陈某胜,陈谎称自己是虎门公安分局的副局长,并许诺帮罗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罗信以为真。后陈先后两次以活动经费、陪领导吃饭等借口向罗索要了5万元。得手后,陈将所得赃款挥霍殆尽,罗先生发现被骗即报案。破案后,被骗财物无法起回。
' s8 J, z% j" U7 Q6 e& [( z  受害人警觉被骗  当场活捉现形; U0 m& R2 \- [
  2012年12月初,邓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陈某胜,陈谎称自己是虎门公安分局副局长,骗得邓的信任。
: ~* `" ^) Z& q. E" l$ b- j  同月10日,邓先生邀请陈在一家饭店吃饭。期间,邓请求陈某胜为其办理深圳市某填土证,许诺事成之后给陈100万元报酬,陈当场答应。. Z3 H8 u; W4 I$ Q' o) S( @
  同月16日,邓先生致电陈商议办理填土证的事情,陈即以此为由向邓索要5万元前期经费。邓答应给钱,但要求知道陈的姓名。陈则谎称自己叫“陈成枝”。细心的邓先生回去后,通过网上对比,发现陈某胜的身份不实。
" h+ R, q2 ^/ l6 x6 ~: Y9 f$ N9 u  同月17日,邓先生再次邀请陈某胜到上述饭店吃饭。饭后,邓先生让陈某胜签写收条。陈某胜以“陈成枝”的名义签写后,邓即与附近等候的朋友一起,将陈扭送公安机关。. ?1 j; L% o$ U# m' u2 L2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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