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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13 回复:0 发表于 2013-9-10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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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06:01:00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男子冒充公安副局长索“好处费”十几万被公诉 [复制链接]

  广东茂名男子陈某胜冒充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副局长身份,以许诺帮人迁移户口、办理房产证过户等为幌子多次索要受害人“好处费”高达十几万元。昨日,记者从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受理陈某胜涉嫌诈骗罪一案,并将于9月12日开庭审理。$ Z: A; r7 i2 V# L' T( l
  谎称帮迁户口、办房产证 8万骗到手
6 R8 u( U5 Y' g1 G! y6 `2 ~7 H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2年11月份开始,现年42岁的广东茂名男子陈某胜冒充东莞市虎门镇公安分局副局长的身份,在东莞市虎门镇先后多次实施诈骗。+ x. z, l: k1 C' C
  2012年11月1日11时许,陈某胜带女友到东莞市虎门镇某卫生站找龚先生治疗颈椎病。期间,陈谎称自己是虎门公安分局的副局长,并向龚出示事先伪造的人民警察证,称可以帮龚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龚信以为真。同月3日11时许,陈再次来到该卫生站,许诺以3万元帮龚迁入三个户口,龚即让其妻将3万元转入陈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后陈又以需要送礼为由向龚索要了3500元。得手后,陈逃离现场。破案后,公安机关起回的1000元已依法发还龚先生。
  I, I6 ^9 I; P7 ^9 E$ R9 |  2012年11月12日,罗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陈某胜,陈谎称自己是虎门公安分局的副局长,并许诺帮罗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罗信以为真。后陈先后两次以活动经费、陪领导吃饭等借口向罗索要了5万元。得手后,陈将所得赃款挥霍殆尽,罗先生发现被骗即报案。破案后,被骗财物无法起回。" `$ o2 c+ q3 M- \' v: C  B
  受害人警觉被骗  当场活捉现形/ d. N/ p0 W; _. e: w4 G! s
  2012年12月初,邓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陈某胜,陈谎称自己是虎门公安分局副局长,骗得邓的信任。3 ?  X; A. h) H" \$ ]3 ~( I) |
  同月10日,邓先生邀请陈在一家饭店吃饭。期间,邓请求陈某胜为其办理深圳市某填土证,许诺事成之后给陈100万元报酬,陈当场答应。2 C6 I, n" ~% ?; I' R# R
  同月16日,邓先生致电陈商议办理填土证的事情,陈即以此为由向邓索要5万元前期经费。邓答应给钱,但要求知道陈的姓名。陈则谎称自己叫“陈成枝”。细心的邓先生回去后,通过网上对比,发现陈某胜的身份不实。' O- U3 S% d. y7 r
  同月17日,邓先生再次邀请陈某胜到上述饭店吃饭。饭后,邓先生让陈某胜签写收条。陈某胜以“陈成枝”的名义签写后,邓即与附近等候的朋友一起,将陈扭送公安机关。' ~7 t4 O3 j. u! i/ \) n6 h# Q)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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