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社区论坛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社区 官方微信

莱芜社区论坛

查看:394 回复:0 发表于 2013-9-10 06:01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06:01:00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男子因感情纠葛竟将女友砍成重伤获刑三年 [复制链接]

男子与同居女友因感情不和闹分手,男子竟提刀将女友砍致重伤。9月6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认定被告人黄承志犯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c2 @4 p1 Q; o
经审理查明,黄承志与邝四珍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并生有一儿子取名黄佳佳。2012年9月22日,黄承志与邝四珍因感情纠纷为分手问题发生争吵。当日下午15时许,黄承志从邝四珍家里骑着摩托车出去,谎称与万载的律师事务所约好了去调解。邝四珍便骑着一辆电动车载着儿子赶去,当行至万载县鹅峰乡的马路边时,黄承志等待在那里。黄承志为他们感情一事问邝四珍,当得知两人感情没有挽回余地后,黄承志便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邝四珍胸、背多处部位捅伤。之后,黄承志扔下水果刀就走掉了。邝四珍经其儿子回去报信后被送往医院抢救。经鉴定,邝四珍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乙级。
" c0 w5 k# o8 m5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承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乙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黄承志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其部分赔偿了被害人医疗费等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 S/ Y2 o! ?4 \         滚江论坛: 将文章“男子因感情纠葛竟将女友砍成重伤获刑三年”转发至新浪微博、QQ空间、人人网等网让更多网友分享。
; ^2 G! [& a( i5 K
: g* @: V( o" O# O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反对反对0
 
回复 转播 分享 百度谷歌雅虎搜狗搜搜有道360奇虎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