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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报纸报道(记者 亓楠楠)10月21日,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缴费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14年度新农合参合农民个人筹资缴费工作将于12月10日结束,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80元。
. z5 T" g: u6 w R; q 2014年度我市新农合参合农民个人筹资缴费工作自2013年10月20日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参合对象为户籍为本市的农村人口,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外出打工、经商、上学的莱芜市籍农村居民,因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占用土地后的农转非人员及乡镇企业的农村户籍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者,可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新农合;招亲、加入当地农村,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农民,可参加居住地新农合;农村户口中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跟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农合;户籍在村(居)的农转非常驻居民,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参加新农合;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参加新农合。
3 b+ Q" j/ X7 B6 r# w* q9 K& ]/ g 2014年我市新农合参合农民的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其中,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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