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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起,国企进人必须公开招聘,这是我省推出的新举措。近日,省人社厅和省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招聘行为的意见》,要求驻鲁的央属国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含国有控股企业,下同),省及市、县(市、区)所属国有企业,省及市、县(市、区)政府开办的企业性质的各类社会公共服务机构,都需要实行公开招聘。
% r* {" u. B3 p( {2 t 根据意见,国企招聘员工,实行招聘方案网上统一发布,但不能只发布在自家网站上,还需要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就业网向社会免费公开发布至少5个工作日,以避免求职者看不到招聘信息。/ Q- E6 }% z: T( t3 p9 I @( C
此外,国企公开招聘还要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国有企业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国有企业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5 d3 K' W% P- N% E% J 该意见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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