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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为甲,出租方为乙。甲方于2010年在口镇租地搞养殖,今年开发占地被占到后,乙方称把地上附属物暂时划入自己名下,称跟口镇园区关系熟悉可以给甲方多要钱来,然后园区来测量过几天后,乙天天来动员甲拆迁,然后说钱以到他的账户,具体多少没细说,甲方怕被骗没有答应,然后乙动员村领导来做工作,说什么国家按政策补给你的钱,都是有标准可查的,给的清单(手抄的)共3万多,甲方当然不同意,然后要求看正规清单,乙方推脱需要领导签字后才可以,很麻烦,后甲委托律师查到园区清单上补贴工近7万,乙方自知事情败露,以后未出面,后书记来做工作,并把乙叫来.说是把钱从乙方手里拿出来要求甲方签保证书并且3天内搬完,甲方说3天太短,需宽限几天,然后乙方不愿,要动手强拆,甲方迫不得已出去阻拦,被乙父子两人殴打至轻微伤,住院期间共花去近4000元,请问天理何在?报警后警方说暂在处理中,但是预谋诈骗不在警方管辖范围.不予受理。句句属实,特别是乙预谋贪污1万元还保留着证据!乙是不是应该付法律责任?预谋但没成功。还有期间威胁人的话语不在一一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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