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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一:每到下午下班时分,沿市人民医院向西的雪湖大街路边,便摆满了各色摊点,有卖瓜果蔬菜的,有经营特色小吃的……记者注意到,这些摊点不仅占据了非机动车道,而且开始向机动车道延伸,过往车辆只能缓缓行驶。而在这个摊点群的附近,却有一个固定的市场,与路边热闹的摊点相比,这里显得有些冷清。: v$ F. |. s, ~1 `
现象二:凤城东大街至汶河大道段的万福南路长达数百米的道路一侧,竖立着一排各种颜色的太阳伞,伞下是一个接一个的摊点。在离万福南路不远,是2010年底建成的5000平方米的石花园商贸市场,记者走进去后发现,偌大个市场冷冷清清,只是在市场的西面,尚有一个经营酱菜的摊点。摊点的主人姓陈,他告诉记者,半年前这里就基本弃而不用了,他们都把摊点挪到路边,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在“坚守阵地”。, `" N& D' ^/ G1 I2 k. s' Q+ j
市民声音:支持与反对兼而有之: m4 J+ H ]" ~* D
记者随后来到朝阳小区、莲河小区的南门,所见与上述两处略同。“摊点占据人行道,尤其是机动车道,不仅有损市容市貌,更增加了交通隐患。”有车一族小刘每天上下班都要经过雪湖大街,尤其是下班时候,摊点加上停在其旁边的车辆,占去了大半个车道,每每到此,小刘都深感头疼。“附近已经规划建设好了市场,为什么不进去经营?这不是浪费资源吗?”雪湖大街的便民市场才启用不长时间,但利用率却不尽如人意,一位住在长勺小区的居民发出这样的感慨。
+ h( ?! X u4 O# u2 z 也有市民表示不反对。“摊点还是设在路边方便,下班时顺路就把菜给买了,进市场买菜耽误时间。”市民李女士觉得摊点摆在路边更方便百姓,“刚开始管得严点,路边的摊点都搬进市场里了,真不习惯呢。”. Q! Z4 X' e% w! L/ L8 G/ P
摊贩声音:在路边卖得快,还不用缴租赁费
( \! m6 m% n- J5 k“原来在市场里面卖,不习惯,感觉生意不好做,于是就搬出来了。”石花园商贸市场一位经营水果生意的商贩告诉记者。 ^5 W$ s, _: W. k
在路边摊点,还有更多的“游击大军”,他们没有固定地方,城管来了就撤,更别说缴摊位费了。这或许是很多在市场里经营的摊主搬出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们不用缴任何费用,在我们市场附近的马路边卖东西,就等于是抢了我们的生意。”在雪湖大街的市场里,一位摊主把蔬菜分成两份,一份摆在市场里,一份则由妻子摆在路边上经营。
$ Y" W% k1 ^" E. H) h n( H3 D; D 管理部门:需要综合治理“马路摊点”
5 h; |# y$ W+ s% ^ 对此,有关管理部门在做什么?记者采访了市城市执法部门的有关同志。* ]7 P$ Q7 u7 s$ I
“我们一直在加强管理,但往往是‘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收效甚微。”市执法局的一位同志告诉记者,城市马路摊点乱象一直是城管执法部门一个倍感头疼的问题。很多摊主都是些农村的老太老汉,着实不忍对他们进行处罚。
' X4 ]% L) I( \0 {' [8 H O+ ` E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要由执法局自己扛。”该同志说,“这是一个需要综合治理的事情,比如,一些小区在建设时就没有考虑到建市场,你说,让他们把摊点摆到哪?还有,有些社区建立了市场,他们就是管理主体。”9 f. l$ U. y+ s P
究竟应该如何规范马路摊点,外地一些经验或许值得借鉴。
% {! |! [) S6 Y c$ z6 p! H 前几年,上海、重庆等城市先后提出了“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和“有序开放马路摊点”的政策,解决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但也有社会学专家说,马路摊点是一个方便大众的行业,而规范一盘散沙的马路摊点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相关部门要协调,法律法规要修订。
3 z. j; L+ c) B( s$ ?2 e& [ 记者从市城市执法部门了解到这样一个利好消息,前不久,我市成立城管委,将按照《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变“门前三包”为“责任区制度”,强化基层社区和村(居)的责任,共同规范好马路摊点。相信这一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转自:莱芜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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