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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781 回复:0 发表于 2012-7-19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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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9 15:08:11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市向全市人民发出公开信——关爱生命 [复制链接]

关爱生命 拒乘“黑车”# g7 O5 t( B) a7 a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周边地市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在正规客运市场背后,滋生出一些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现象,且有蔓延趋势。所谓“黑车”指的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或者货运的机动车辆。这些车辆分布在城乡各地,多集中在车站、路口、医院等场所,主要以私家车的形式存在,隐蔽性高,常以张贴小广告、发送名片、电话联系等形式招揽乘客,偷逃税费、违章行车,破坏正常的营运秩序,损害国家和合法营运者的利益,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对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带来严重的隐患。
" s/ ^" A, D! q! X. D- h    安全无保证。从驾驶员角度来讲,“黑车”驾驶人员未经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资质审查,未取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件,没有经过系统的客运驾驶知识培训,缺乏安全驾驶与伤病急救常识,驾驶技术无保障。从车辆角度来看,正规营运客车每4个月就需要并强制进行“二级维护”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而“黑车”未经正规检测,没有执行视情修理、强制维护等制度,技术状况无保障,容易发生车辆故障,引起交通事故。
# l) s; j; Q0 u3 g- M) p    服务不规范。由于缺乏正规企业的管理制度约束,多数“黑车”驾驶员素质低下,车内卫生状况较差,发生绕道、甩客、价格欺诈、财物丢失等行为无法查处。而且“黑车”属非法营运,惧怕检查,驾驶员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观察是否有检查人员在道路上,遇到执法人员检查,疯狂逃窜,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 O+ q" `# U6 Z# O; B    权益难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明确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我市正常的营运客车每座位的承运人责任险投保金额达到38万元。但“黑车”经营者由于未经合法许可,无法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没有足够的保险支撑,抗风险能力严重不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产生纠纷,“黑车”车主无法承担高额赔偿,往往一走了之,使受害者及其家人承受巨大的人身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正当权益无法得到保障。8 O% q' k, |/ h& c+ X4 L" [9 n: Y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保护每位乘车者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市交通运输局向您温馨提示:当您需要乘车出行时,请一定选择乘坐有正规营运资质的客车。同时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关爱生命、拒乘黑车!2 Q$ ~) f  m5 s$ [, W6 R/ K: G7 M1 t! \
    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9 |$ ]* R5 d' [7 U" T4 Z! C
    举报电话:5825678
: X1 V, K% t1 g$ K8 D! q) T2 o- F来源: 莱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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