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社区论坛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社区 官方微信

莱芜社区论坛

查看:4574 回复:28 发表于 2012-7-29 09:11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12-7-29 09:11:02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讨钱打一个未满周岁的小孩 [复制链接]

昨天有2个人到一个亲戚家里骚扰,声称讨钱,原因是主人跟对方借了点钱,但是已经在多次威逼下,包括利息还了4万多,对方仍不放手,主人说欠他的钱都还了不该再来讨,对方不服,却对一个未满周岁的婴儿(主人的外孙)下狠手,打了他一巴掌,还威胁说 "我敢把他扔到窗外去信不信", 情急之下主人要拿手机报警,对方却抢走手机说“拿钱来赎”就跑了。
2 _' y$ x9 `/ e
8 c5 W7 `8 Z7 I. c
  v: Q; ]  w$ S% s8 b4 j请问对方的行为那些地方触犯法律?孩子亲人要怎么维护权利?请大家帮忙。
% n$ r; V! p) `1 m# M
; g4 Z5 h1 V4 R! h/ Y8 P1 a$ z
* K2 D+ l5 a5 h+ K5 m他只是个未满周岁的孩子,虽然还不会说话,但是他就应该被这样无辜的打一巴掌吗?动手的人还是人吗?打了人还抢了手机,还威胁说拿钱来赎。是不是已经构成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甚至故意伤人罪。即使欠钱你可以通过法律正当手段,怎么可能用这么龌龊的行为。4 P% Y' V# P# ?5 }5 U

! O% c; \! [1 C3 W3 G      续:::后来报警了,110办事效率也太低了,警察半个小时后才到。并且说怎么随便报抢劫。后来去录笔录,不是用笔记的, 直接用电脑输的最后打印出来让签字,但是说的和记的不一致,基本上内容是挑不相关的写,或者比如把抢写成拿,把打说成碰,当事人要求修改几点,对方修改后,当事人要求再看一下,笔录人说不用再看了,就让当事人直接签字。
* n* j/ m* ~9 Z( R    这里我有个疑问就是现在笔录都是用输电脑不是用笔记录的?本人所描述句句事实 ,, 请大家帮忙转发,分析,求公道公正! 8 a* v: k- l) X4 b1 K, d
- H# a  x9 P! w4 ]% B
孩子当天夜里就一直哭闹,没怎么睡 ,第二天一直拉肚子。老人门说那是受了惊吓引起的。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反对反对0
 
回复 转播 分享 百度谷歌雅虎搜狗搜搜有道360奇虎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2#
发表于 2012-7-29 09:11:12 | 只看该作者
对方却抢走手机说“拿钱来赎”就跑了。
' h3 ]1 q7 m6 D, x  
; a; ?2 ?: A4 f/ L8 p
" ]  {3 _: z2 j! k; u这不是叫绑架吗
3#
发表于 2012-7-29 09:11:23 | 只看该作者
绑架手机?抢劫的吧
4#
发表于 2012-7-29 09:11:29 | 只看该作者
欠了多少,怎么欠的,是高利贷?
5#
 楼主| 发表于 2012-7-29 09:11:50 |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2-7-29 09:11:56 | 只看该作者
几项罪名,第一放高利贷,国家会以法没收其财产,并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是威胁罪,第三是绑架罪,第四是虐童
7#
发表于 2012-7-29 09:12:13 | 只看该作者
LZ对公安系统还不熟悉呀,如果是在JC局,那应该是用电脑输的,然后打印出来由当事人确认签字,这样就产生了法律效应,如果是在事发现场,没有电脑的情况下,就会采用手记的方式做笔录,不过看到这样的现象,打一岁的小孩应该是民事上的事情
8#
发表于 2012-7-29 09:12:23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真的了,有这么狂的嘛,连小小孩都动手。垃圾
9#
 楼主| 发表于 2012-7-29 09:12:42 | 只看该作者
对方打孩子是施于暴力,还威胁说,等下把孩子扔楼下去 ,最后2个人动手强制把手机抢走了。这人是不是没人性。。孩子当天夜里就一直哭闹,没怎么睡 ,第二天一直拉肚子。老人门说那是受了惊吓引起的。
10#
发表于 2012-7-29 09:12:52 | 只看该作者
没人性,连小孩子都不放过,不是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