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因抢劫罪、盗窃罪、故意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刑事追究。 % n' U& C' i _/ M9 a; u0 E 整个一宗案件20余起,共计盗取几万元,每个人分不到一万元。 其中所谓的抢劫,就是在盗窃时,发现有看护员而以暴力支付看护员进行了“盗窃”。其中所谓的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就是影响了村集体农业生产。王某做梦也想不到,仅仅是参与“盗窃”,就换来十余年牢狱之灾。 " n3 h' K0 ]- k" d& \ j 一审完结,王某不服,想上诉,还是委托我辩护。再陪一程这个不懂法、不守法、可怜又可叹的违法犯罪人吧!1 ^. F# q3 a.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