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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K" E0 V y4 C4 }* `! j 两名失足青年出狱后谋生无门,又干起“老本行”,“组团”疯狂盗窃基站电池数十起,近日,记者从莱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团伙已经被批准逮捕,又回到了“老地方”。 黄某和张某两人均有盗窃前科,在监狱中结识,后两人分别出狱。黄某出狱后因未找到工作,谋生无路,便想到了“老本行”。黄某得知移动和联通等公司基站的电池价值不菲,便想偷来卖钱花。随即黄某伙同陈某、朱某、王某,加上之前的“狱友”张某等人自2010年7月份以来,先后到莱芜市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羊里镇、苗山镇、茶业口镇、口镇、大王庄镇、杨庄镇、方下镇、雪野镇等地交叉盗窃作案二十余起,涉案总价值数十万元。其中盗窃莱芜联通公司基站电池四起,盗窃莱芜电信公司基站电池五起,盗窃莱芜移动公司基站电池十五起。黄某等人作案后将基站电池销往外地,所得赃款挥霍一空。11月29日,犯罪嫌疑人黄某等人被依法提请批准逮捕。 案件提请批准逮捕后,莱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黄某等五人盗窃基站电池数量之多,价值之大,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遂依法对黄某等五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