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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11 回复:0 发表于 2012-11-23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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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3 14:00:07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大家评个理 [复制链接]

      近日听我朋友说原来他和别人合伙在莱芜经营办公用品,经营情况也可以,他们俩的关系都用上了,但是经营不久他的合伙人的对象也自己开了一个门头经营办公用品,那时候他的合伙人说不知道自己对象要开门头,说是房子都定了没办法,现在已经经营5个多少月了,他的伙人提出要和他分开干,是不是我的朋友当时就应该和他分开,大家评评理,说说这个人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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