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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455 回复:3 发表于 2011-1-4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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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4 15:45:48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买回的东西不满意 买卖双方起争执拳脚来招呼 [复制链接]

因为买东西不满意,买家卖家发生争执,双方争执逐渐升级,最后拳脚相见———今晚在莱芜市方下镇某村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

    晚6时许,市公安局莱城分局方下派出所接到110报警电话,称在辖区某村内,发生斗殴事件,请求出警协调。接到电话后,派出所民警赶到了事发现场。现场一名中年男子坐在地上,身上略有灰尘。民警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就是争执事件的其中一方。民警初步调查后了解到事情的大概:双方因买卖东西发生争执,一方从村里的小摊子上买东西回去后,对自己买到的东西不是很满意,就回来找卖方。卖方以为买方嫌自己不诚实,有损自家的商誉。双方便因此发生争执,因争执难以解决便拳脚相加。具体的细节和责任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才能知晓。

    随后,市人民医院的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医护人员将中年男子抬到急救车上送往医院。记者随后赶到莱芜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出车的医护人员告诉记者,经现场初步检查,并未发现伤者的外表有明显伤痕。伤者称自己头部和腰部被打伤,有疼痛感,目前正在对伤者受伤的头部和腰部做CT检查,具体受伤情况还需要等进一步的检查结果出来后才能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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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3-5-17 00:20:0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啊!
3#
发表于 2013-5-17 00:20:00 | 只看该作者
不错,支持下  
4#
发表于 2013-5-17 00:20:00 | 只看该作者
我来看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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