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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2011年5月的一个晚上十点多,莱钢孙某喝醉了酒在城子坡路口与一个外地车发生了事故,当晚交警在莱钢医院给两边都抽了血。第二天孙某醒过酒来吓坏了,赶紧托人找关系找交警,办了办,交警就给他指了路:反正人也没事,快点和那边私了了,血就当没抽,再过些时候给你扔了,都别承认抽血这回事。事情真也这么完成了,孙某一年多了没被拘留,喝酒照样开车。
% a6 t E3 {* B# {% ] 听后真没想到莱芜交警还会处理事,怪不得莱芜喝酒开车的没人管,出了事原来可以卖买。这样谁还怕?看一下每年被车撞死的人有多少是喝后误事的。交警一方面用判刑吓唬老百姓一方面却拿着法律当儿戏。莱芜人应当共同举报这种丑恶现象,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大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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